还是马天成最先看出了原因,感叹道:“对,就是这个样子,这就是我要塑造的人物形象。”他曾和沈信探讨过剧本,设想过在各种情形下这个人物的表现是什么样子,一眼就现沈信现在正是按照他们原先设想的情形行事。简而言之,沈信此刻完全进入了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。不过设想一下,如果有一部电影的人物出现在正常人面前的感觉,也就能理解其他人对沈信行为ฦ的不解了。
在此之前,方令强先召集了所有人马,将自己的想法和大家沟通了一下,接着确认了一下所有人对剧本的研究,这就要开始拍摄了。
“球王,找我什么事?”说话前沈信不得不先定定神,曾志伟上次给他的影响太大了,即使他是半仙,也不由有些心理阴影。
第二十章完
看过写真集,刘德华对沈信笑道:“你的逍遥日子结束了,接下来有得你忙了。”
经此一事,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同,但刘ถ德华和沈信的关系,在两个人心中,却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。
灯光渐渐熄灭,舞台重归黑暗,沈信的呢喃也只剩ທ余音缭绕,在场歌迷却没有一个人出声,他们都陷入了自己的幻不能自拔。当然,都是美。
即使是吉他,沈信依然弹奏得出神入化,一阵前奏已经让歌迷们陶醉无限,甚至没有想到เ要挽留刘ถ德华再唱一曲。刘ถ德华很是满意这个结果,微笑着在一旁้拍着手掌为ฦ沈信伴奏。
瞪了沈信一眼,很庄严地说道:“我说的可是很严肃的事,请你不要在这么正经的场合插科打诨。”
天刚蒙蒙亮,已经起床了,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。认真梳洗一番,穿上自己最好的一身衣服,倒像面试的是他自己一般。
画面不断变化,突然碰到一个台正在演古装ณ片,沈信马上停下来仔细观看起来,那些人的造型是他很熟悉的,他现在可以确定,自己身处的这个ฐ地方,和自己原先所在的地方有关联,但到เ底是什么关系,他也说不上来。
看得暗自摇头,自己้带了这么เ个人回来,也不知道是福是祸。
沈信不知道看了多久,终于被那些年轻人现了。
“阿信,怎么这么悠闲?”这些年轻人也是刘德华娱乐公司的签约艺人,知道沈信的身份。
“是不是打扰你们了?”沈信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当然没有了,我们跳舞本来就是给人看的,没人看才是最失败的。”
“嗯,很有意思的舞蹈。”
“喜欢就一起来,很简单的。”街舞小子们出邀请。
“好啊。”沈信爽快地答应,他本来就觉得闲得不带劲,正好加入到练舞的年轻人当中。
街舞小子们的邀请本来是半真半假,街舞并不真是简单的事,所以看到沈信答应不由有些讶异。即使如此,但沈信开始舞动的时候,他们还是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模样。
不过很快他们就觉得可笑的是他们自己了,沈信的表现完全是一个高的街舞专家,即使只是普通的舞姿ู,在他跳来也是分外具有力感和美感。沈信完全是现炒现卖,但凭着天生对音乐่的敏锐以及对身体绝对的控制ๆ力,他的舞技很快赢得了普遍的赞赏。当沈信最后开始完成各种高难度的舞姿,包括以头抵地,身子如同陀螺般旋转的时候,所有人都停下来,大声叫好,为沈信呐喊助威。
沈信越转越快,最后整个人影简直就是一团黑影,根本看不出那是一个人来,叫好声也戛然而止,所有人惊讶之ใ余,反而说不出话来了。
当沈信最后蓦地停下,一跃而起时,街舞小子们纷纷上前,由衷地说道:“阿信,你是街舞之ใ王,我们服了。”
沈信不好意思道:“这叫街舞吗?我第一次玩,怕要让你们见笑了。”
所有人的嘴顿时可以塞下好几个鸭蛋:“什么?第一次?”
沈信点头道:“是啊,很有意思,以后还得多多指教。”
“算了,别ี想那么多,沈信是天才,你们没听说过吗?”终于有一个人安慰一帮沮丧的兄弟。
沈信这时也觉气氛不对了,暗自告诫自己้以后说话要小心,同时笑道:“都是一个公司的同事,又都同时喜欢这种活动,我们何不一起出去大餐一顿,畅快一叙?”
这个提议自然赢得了一致的认可,于是所有人找了一家豪华酒店,美美地饱餐了一顿。所有人都比沈信入行早,所以沈信以晚辈的身份坚持要自己付帐,其他人争论了半天没有效果,也就同意了。不过,当最后付账的时候却闹了个笑话,沈信身上从来不带钱,最后还得打电话向凤仙求救,一时传为笑谈。沈信对此一笑了之,凤仙却是哭笑不得。
接下来,沈信除了和任务商讨新专辑之ใ外,就整天和街舞小子们泡在一起。他对街舞的造诣最后完全征服了那帮人,被认为是“不可复制的街舞之王”。当最后大家都很熟悉之ใ后,那帮街舞狂热者半真半假地说道:“阿信,幸好你不仅仅是街舞有天赋,要不然我们可就没法混了。”
任务最可怜,刚从前一段配乐的噩中ณ醒来,马上被强行拉着加入对新专辑的制作,恨不得玩失踪来逃避,不过听听沈信的新作品,他又舍不得了,只好一边哀叹命苦,一边卖命地操劳。倒是完成比较轻松,中国古典乐曲本来就很讲意境,沈信将每乐曲的意境一解说,完成马上就有灵感,很快完成了配词的任务。完成在文学方面的造诣很是高,尤其擅长古典风味的歌词创作,这盘专辑算是投其所好了。
在这期间,任务和完成都有点神秘兮兮的,一个时不时来一番๘武打动作,一个却喜欢摆个造型作秀,当沈信问他们干什么时,他们一本正经地回答:“找灵感。”让沈信哭笑不得。
万零创作的歌词这时也交到沈信手中ณ,沈信自觉对现代诗词不是很了解,也全部交给完成,让他判断是不是够水准。完成看过之后很是赞赏,自行跟万零去交流,倒把沈信完全给撇开了。
当《秘藏侠情》的后期工作完成之后,沈信的新专辑《侠骨柔情》也做好售准备了。电影由á于档期的问题,并不能马上上映,专辑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,一制作完毕马上投入市场。
这时沈信的名声已经是不胫而走,只是普普通通地做了一番๘宣传,专辑已经销售一空。对于广大歌迷来说,凭着沈信这个名字已经足以让他们购买这盘专辑了。而且,在专辑的歌词上有着沈信的剧ຕ照,一时间还增加了歌迷们对沈信第一部影片的期待。
这种情形不由增加了刘德华的疑虑,他看了《秘藏侠情》之后,觉得很是不错,不过现在沈信的名声太响了,不知道歌迷对沈信有着怎样的期待,如果觉得沈信在影片中的表演不能ม达到他们的预期,恐怕会对沈信未来的展有害。想到这里,刘德华暗自苦笑,一开始怕沈信不红,现在沈信红得紫,却也带来新的烦恼。不过这种情况完全是不可控制的,也只好听天由命。
沈信反倒什么想法也没有,每天游来荡去,甚是逍遥。这情形看在任务眼里,不由á又是牢骚不断ษ。但是,在沈信逍遥的外表下,内心却觉得空荡荡的,好像少了什么东西,这感觉如此奇特,如此难受,让他总是不安。
第三十三章完
第三十四章鲜花和戒指
为什么会这样?他被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。终于有一天,当他突然想起秋真真和他在剧组分手时那ว苍白的脸色,这才好像领悟了一些什么。
这时沈信本来正在听一张钢琴曲的唱片,但突然之间什么เ也听不到了,只听到秋真真说的“珍重”二字。
“真真。”沈信喃喃道,忽然明白自己้缺少的是什么了。
关掉唱片,沈信一个人坐在沙上,对着空荡荡的大厅呆。和秋真真有关的一幕幕情形电影般从脑海中ณ呈现,这并不夸张,他记忆之ใ鲜明,比电影更真实,更有立体感。随着往事的重演,沈信也再一次领ๆ略到了当初的心情,那种甜蜜的感觉,顿时侵蚀了沈信的心房。不过,当最后秋真真苍白的脸出现时,沈信的心没来由á地觉得一痛。
“我明白了。”沈信自言自语道:“也许,我已经错过机会了。但是,我还是得做点什么。”
就在这时,房门响处,凤仙回来了。
“凤仙,你回来就好,我有事问你。”沈信好像看到เ了救星,急忙叫道。
“什么事?”凤仙从没见过沈信如此急切,很是诧异。
“如果说,我喜欢上一个女孩,那我该怎么办?”
“什么เ?”凤仙不由有些误解,脸色一红:“你怎么会问这个ฐ?”
“你别管,你只要告诉我该怎么办就行了。”沈信这时的心情真的很急切。
凤仙隐约感到自己误解了,心中有些酸楚,也有些失落,不过还是回答道:“你可以跟她约会,送她礼物,跟她拍拖。”
“不是,不是那样。”沈信打断凤仙的话,沉吟着说道:“不是那种喜欢,而是已经觉得不能没有她,想要永远跟她在一起的那种喜欢。”
“那样啊。”凤仙没来由一阵心酸,但还是答道:“如果是那ว样的话,你可以向她求婚。”
“求婚是怎样的?要不要父母之命,媒酌之言?我可是无父无母。”沈信很认真地思考起来。
“当然不要了,现在什么社会,哪里需要那些东西。”尽管心情不佳,沈信的话还是让凤仙觉得好笑。
“那应该怎么เ样?我一点也不懂。”沈信很无助。
“你没看过电å视里面的情形吗?鲜ຒ花,戒指,那就是求婚需要的东西,不过对方是不是接受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”凤仙很小心地提点着沈信。
“嗯,那不是问题。”沈信沉吟着,忽然跳了起来:“凤仙,给我信用卡,我要出去。”
凤仙讶异地看着沈信,想要说什么,却没说出来,拿出一张信用卡给沈信:“你所有的钱我都给你存在这里面。”
沈信一把接过,看也不看,将凤仙拉到一副地图面前,急切问道:“告诉我,最好的花店和最好的金店在什么เ地方?”
凤仙指着地图告诉了沈信,沈信连声道谢,头也不回地直奔房门而去,留下凤仙一个人瞠目结舌。
在房中沈信还理智地觉得不能太过分,一出门就顾不了那么多了。按照凤仙所说,他心中ณ一动,已经来到那家花店前。花店的小姐看到一个人如同自天而降一样出现在店门处,差点昏过去,不过现来人是一个千里无一的帅哥,这才稍感安心。
“请问你需要什么?”
“花,我要花。”沈信忙不迭说道,小姐的声音悦耳动听,容貌也不错,但沈信此时却是无暇欣赏。
“我们店里的花种可是齐全得很,不知道先生需要什么样的花呢?”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沈信有点紧张:“不过我要去求婚,你看应该用什么เ花?”
这句话顿时让卖花小姐一阵失望,但仍然回答道:“求婚自然是玫瑰花,九十九朵怎么样?”
“你看着办吧,这是信用卡。”沈信倒是将一切权利ำ交给了这位小姐。
那小姐的动作很麻利,很快就将沈信的信用卡递回,同时给他的还有一大束花。沈信一手接卡,一手接花,嘴里还在说谢谢,人已经到เ了门外。
那小姐看着沈信的背影,目光迷离:“好帅哦,可惜已经有求婚的对象了。”就在这时,她忽然想起什么เ:“沈信,刚才那个ฐ帅哥是沈信,我怎么เ没认出来呢?唉,至少可以让他给我签个名的。不过,他要求婚的是什么人呢?”
在这小姐陷入沉思之际,门外却有一个人差ๆ点惊叫起来。那时急切的沈信一出门转弯,马上空间转移去了金店,没想到เ被这个人看到了。
这人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,马上就不见了,顿时吓得魂不附体:“天哪,大白天的也能遇见鬼?”一边说还一边画十字。
沈信此刻却已经将鲜花收入百宝囊,疾步走入一家金店。若不是他形象不凡,光凭这一幅急切的模样,也足以让警卫们盘问半天了。
“戒指,我需要戒指。”沈信来到เ柜台前,这样叫着。
人长得帅就是有好处,若是普通人这样子,只怕纵使不被扫地出门,也得遇见老大白眼,但沈信还是得到了很好的服务。
“不知先生需要什么เ样的戒指呢?”小姐的声音甜的腻。
沈信先递上信用卡,这才说道:“我要的是求婚用的戒指,这里面的钱你随便用。”
“哦?”小姐扬起眉毛,拿着信用卡划过读卡器。
看到卡上出现的金额,小姐的嘴顿时成了“o”型:“天哪,又帅又有钱,怎么求婚的对象不是我?”
怀着恼恨的心情,那小姐介绍了一枚不算最好的戒指给沈信,沈信反正也不懂,付钱拿戒指走人。这小姐的心里是这样想的:“不知道谁这么有福气,碰到这么一个完美的男ç人。我也不能让你太得意了,戒指偏不给你最好的。”且不论此小姐的心态正常与否,倒是无意中ณ替沈信省了不少钱。
而沈信,鲜花和戒指都有了之后,他先回家,驾驶着车来到一家有名的酒店前,这才掏出手机拨了一个ฐ号码。
“真真吗?我是沈信。现在有没有空?我想跟你聊聊。”不知道为什么,沈信忽然觉得很紧张。
“好啊。”听着声音好像有些犹豫,但秋真真最后还是答应了。
第三十四章完